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 [2002]81 号)、《汕头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汕市人 [2003]81 号)等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在我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监控的四级管理网络下进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题库、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考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考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者,发给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全国通用,不作有效期限制。

  二、从 2006 年开始,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系列和执(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 3 个以上科目(模块)的考试;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 4 个以上科目(模块)的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 5 个以上科目(模块)的考试。

  三、科目设置。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现设置的考试科目(模块)有 20 个,分为 14 个类别(详见附件)。考生可根据需要从中选考,一次报考最多可选 6 个科目(模块)。同一类别中有两个以上模块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科目(模块)。

  四、报名。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程序。报考者可直接到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或自行登陆“汕头市人事网”(网址“ http://st.gdkszx.com.cn ),按指引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持所需材料到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凡愿意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者,不受个人户籍、身份、年龄、学历和资历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生完成报名程序后,由区考点安排考生参加考试。考试采取“无纸笔”形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每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 50 分钟。

 区考点(含报名点)经汕头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验收审核,同意设于潮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即原潮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并由潮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上述各类模块的培训工作。

 区考点(含报名点)联系电话: 3730516 3730519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规定,考务费每科目(模块) 60 元。培训费由考点依区物价局核发培训标准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附件: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

 

 

 

                   汕头市潮阳区人事局

                    2006 年 11 月 24 日